正當一些P2P平臺風險凸顯、備受質疑之際,涉及P2P網貸更為細致的監管辦法最終露面。
12月28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27日。
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上述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并且明確立法目的“為規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保護出借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
此次管理暫行辦法共八章四十七條,涉及P2P網貸的方方面面,較之前出臺的法律法規更為細致。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出臺,預示著P2P網貸監管從較為粗放的監管時代,將進入精細監管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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