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5月13日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年報(2015)》(以下簡稱《年報》)顯示,2015年,我國國際收支呈現“經常賬戶順差、資本與金融賬戶(不含儲備資產,下同)逆差”格局。其中,經常賬戶順差3306億美元,較2014年增長19%。經常賬戶順差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3.0%,較2014年下降0.3個百分點,處于國際公認的合理區間。資本和金融賬戶逆差4853億美元,2014年為逆差514億美元。截至2015年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33304億美元,較2014年末下降5127億美元。
經常賬戶實現順差 資本金融賬戶逆差擴大
2015年,經常賬戶下貨物貿易順差增長較快。按國際收支統計口徑,2015年,我國貨物貿易出口21428億美元,進口15758億美元,同比下降5%和13%;順差5670億美元,同比增長30%。
同時,服務貿易逆差繼續擴大。2015年,服務貿易收入2865億美元,同比增長2%;支出4689億美元,同比增長4%;逆差1824億美元,同比擴大6%,其中,運輸項目逆差同比收窄36%,旅行項目逆差延續擴大態勢,同比增長38%。
資本和金融賬戶下,直接投資繼續表現為順差。按國際收支統計口徑,2015年,直接投資順差621億美元,同比下降57%。其中,直接投資資產凈增加1878億美元,同比增長53%,是直接投資順差下降的主因;直接投資負債凈增加2499億美元,同比下降7%。
證券投資轉為逆差。2015年,證券投資為逆差665億美元,2014年為順差824億美元。其中,我國對外證券投資凈流出732億美元,同比增長5.8倍;境外對我國證券投資凈流入67億美元,同比下降93%。此外,其他投資逆差大幅擴大。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凈誤差與遺漏在借方,為借方1882億美元,占當期國際收支口徑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的5%。
展望2016年,《年報》預計,從國際形勢看,全球經濟將延續不平衡的復蘇態勢,主要經濟體貨幣政策繼續分化,不確定性因素進一步增多。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經濟發展基本面好、潛力大、韌性強,外匯儲備較為充裕,金融體系總體穩健,預計2016年我國國際收支形勢仍將繼續呈現“經常賬戶順差、資本和金融賬戶逆差”的格局。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亮點紛呈
《年報》表示,2015年,外匯管理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加快簡政放權和外匯管理方式轉變,進一步完善了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2015年,外匯局出臺《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指引〉的通知》,進一步簡政放權,下放法人保險機構外匯保險業務市場準入、退出以及資金本外幣轉換的審核權限,簡化審核材料。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將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地區范圍擴大至全國。
積極開展貿易外匯專項核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針對易引起外匯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的重點項目開展專項核查,及時發現異常可疑情況并嚴肅處理。貨物貿易方面,共從全國81萬家有貿易進出口的企業中篩選出8039家進行重點現場核查。專項核查實現了對資金流動異常企業的精準打擊,為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和政策預案提供了依據。
推進與海關總署的信息互換和監管合作工作。與海關總署協商建立聯合監管動態協查機制,雙方加強進出口和收付匯異常信息交換,并及時反饋核查情況。
完善境內機構外幣現鈔管理,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的通知》。
出臺《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完善個人外匯業務“關注名單”管理。將存在借用他人額度辦理結售匯行為的個人,直接列入“關注名單”;對出借本人額度協助他人進行分拆結售匯的個人進行風險提示,若再次出現該類行為則將其列入“關注名單”。
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實現基本可兌換
《年報》稱,近年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以簡政放權、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突破口,不斷深化改革,積極構建“引進來”和“走出去”均衡管理的外匯政策支持體系,穩步有序提高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便利化程度,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率先實現資本項下可兌換。
具體做法有如下四點。一是加大境外直接投資項下簡政放權力度,積極支持境內機構“走出去”。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外投資企業的境內投資主體可直接到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ODI)項下相關外匯登記;取消境內投資主體境外再投資外匯備案,同時,取消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年檢,改為實行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并放寬登記時間,簡化登記內容,允許企業通過多種渠道報送相關數據。目前,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業務已無政策障礙,大大便利了境內機構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
二是進一步深化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改革,營造良好的外商投資環境。首先,進一步簡化和改進境內直接投資(FDI)項下外匯登記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可直接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其次,取消FDI項下外國投資者非貨幣出資確認登記和外國投資者收購中方股權出資確認登記,將外國投資者貨幣出資確認登記調整為貨幣出資入賬登記。最后,取消FDI外匯年檢,改為實行存量權益登記,放寬登記時間和登記渠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報。
三是推進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改革,跨越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可兌換“最后一公里”。在前期試點經驗和改革成果的基礎上,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政策。主要內容有: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完全意愿結匯管理,企業可自由選擇資本金結匯時機;對資本金使用實施負面清單管理;便利外商投資企業以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明確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等。同時,外匯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管理與違規查處。
四是全面實施資本金意愿結匯政策。資本金意愿結匯是對原來資本金“支付結匯制”進行的外匯管理改革創新,不僅大大簡化了資本金結匯審核手續,更重要的是為企業提供了匯率避險的政策空間,既有利于降低社會成本、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也有利于銀行和企業合規經營。同時,外匯管理部門通過結匯待支付賬戶加強了對結匯所得人民幣支付的真實性審核和結匯資金的流向監控,使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既放得開、又管得住”,在將外匯資本金結匯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完全賦予企業、便利微觀市場主體的同時,又能做到宏觀風險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