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將掛牌企業分為基礎層和創新層,作為落實上周五證監會推進新三板發展意見的措施之一。分在創新層的企業將在融資方面享有多項便利,但同時也將在信息披露上承擔更大義務。
根據意見稿,創新層有三套獨立的準入標準,分別側重盈利指標、成長性和流動性。其中標準一要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高于創業板最近兩年凈利潤累積不少于1000萬元的財務門檻。
第二套標準要求掛牌企業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復合增長率高于50%,同時對股本做出要求。第三套標準針對做市企業,要求市值不少于6億元,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
三套標準與今年8月以來媒體上反復流傳的方案幾近一致,但在凈利潤、營業收入等指標上略有下調,并且暫不實行競價交易。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在達到任意一套標準的基礎上,要進入創新層還必須在最近3個月至少一半交易日有成交,或者掛牌后有過融資等。
安信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諸海濱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意見稿總體上比傳聞方案寬松了,對凈利潤、股本、做市商家數等指標設置符合預期,但更加注重流動性和融資,會促進市場關注流動性,改善目前的市場生態。”
按照意見稿,分層方案將于明年5月、2015年年報披露截止日后正式實施,屆時,全國股轉系統將根據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
截至昨日,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已經接近4300家,有望在年底沖擊5000家大關。隨著數量急劇增多,掛牌企業差異化特征日益明顯,在流動性和融資等方面呈現出兩級分化的態勢。意見稿指出,已具備實施內部分層的條件,有必要進行分層管理,通過差異化的制度安排,實現分類服務、分層監管。
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在周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市場分層理念是需求引導的漸進分層思路,新三板內部結構分化是市場自然選擇的結果,而不是行政干預的結果。”他表示,從引導投資角度看,分層會導致資源聚集于頂層公司,但這不是分層的主要目的,分層是要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收集成本。
根據方案,創新層公司將享受到諸多融資上的便利。如創新層將建立一次審批、分期實施的儲架發行制度,以及股東大會一次審議、董事會分期實施的授權發行機制。隋強表示,在放開定增中新增股東人數限制、以詢價方式發行定價、開展中小企業債券等新制度方面,創新層企業都將能先試先行。
不過,方案對創新層企業提出更高信息披露標準。創新層公司需要設置專職董秘,并披露業績快報或業績預告,提高信披的及時性,還須強化對公司董監高敏感期股票買賣、短線交易的管理。違規行為會被記入一票否決式的誠信考核機制。
據股轉公司估計,目前約有五六百家掛牌公司滿足創新層標準。諸海濱表示,“由于方案預留了半年時間,明年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將會更多,企業會逐漸向這些標準靠攏,未來企業的做市商數量也會普遍增加,此外,市場對信息披露會更加關注更加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