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金融藍皮書:中國金融發展報告(2016)》。《報告》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在未來幾年逐步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將成為常態。
專家建議,證監會、銀監會應聯合在股市與銀行間建立防火墻,不應讓股市監管者承擔經濟發展任務。
2015年先后5次定向降準
藍皮書指出,自2015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多次普降,同時輔以定向降準的方式逐步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從2015年初至10月24日先后5次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金融機構進行了定向降準。2010年和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分別回收了約1.66萬億元和1.85萬億元的流動性。
自2003年以來,在人民幣升值預期和國際收支雙順差背景下,中國外匯占款快速上升,中國人民銀行為了緩解貨幣擴張的壓力,不得不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和不斷提高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的方式來凍結流動性,進而沖銷外匯占款對貨幣供給的影響。然而,本輪危機以后上述因素逐步弱化,外匯占款的增速開始下降,并且波動加大。特別是在進入2015年以來,外匯占款出現負增長,9月末外匯占款余額比上年同期大幅減少了2.04萬億元。
為此,中國人民銀行在去年多次、大幅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并配合其他貨幣政策工具補充因外匯占款下降而減少的流動性。同時大量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凍結了流動性,極大地弱化了金融市場 配置資源的能力,構成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障礙。
此外,去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將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由現行的時點法考核改為平均法考核,即將存款準備金考核標準由每日達標改為維持期內的平均達標。平均法考核可以為金融機構管理流動性提供緩沖機制,增強靈活性,也有利于平滑貨幣市場波動。不過,這種變化也同時對中國人民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中國人民銀行采取了審慎推進的做法,在對存款準備金實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時,輔以日終透支上限的管理,即金融機構每日的存款準備金水平可以低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但幅度不能超過1個百分點。
因此,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和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推進,藍皮書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在未來幾年逐步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將成為常態。